賴奎方
近來於網路看到一則政府部門資深社工督導離職的文章,文章內含表述保護性社工督導職務如何禁錮、耗竭他的生活,在我卸下社工督導職務一年多後再看到這位督導的辛酸歷程,又再次深切感受到社會工作督導這個職務的沉重與無奈。短文裡敘述的沉痛是政府部門社會工作領域裡一直無法改變的困境,高工時、高案量、高壓力的保護性業務也已不知道摧毀多少抱持熱忱進入社工領域的人才,而這其中,社工督導是這扭曲體制下被壓榨最多的一群。
社工督導之功能與任務於相關學者著述中甚多闡詳,此無須贅述,僅以我擔任五年多來保護性社工督導之經歷及觀察,概述現行政府部門督導實質困境及未來展望。
一、社工督導被賦予科層管理重責:管理大於實質督導是政府部門督導的弊病,社工督導一直以來皆是「科層控制機制」中的一環,亦因科層體制而建構督導與社工絕對上下權力關係,單位主管通常亦賦予社工督導科層管理責任,惟在如此氛圍裡,督導角色因科層而呈現僵化,社工面對如此關係有時難以於個督時真實反映問題。但是政府部門社工督導雖被賦予管理權,然於政府組織編制中卻無實質管理權限,如約聘社工督導在管理所屬公職社會工作師之組織編制功能上之矛盾。
二、猶如「千手觀音」的社工督導:「忙」一詞,已不足以形容一位政府部門社工督導,個案工作、方案計畫、人事管理、預算編列、教育訓練等,往往是一手包辦的,然而在成為社工督導之前,這些東西卻是鮮少碰觸的,即便是由內部資深社工拔擢為社工督導者,亦需經歷一段為期不短的陣痛。而社工督導承擔如此多面向事務,往往自顧不暇,能給予所屬社工實質的支持又能多少?
三、大環境對社工過度期待的傷害:外界氛圍對於社工職務充滿了過度期許,換個角度來說,許多單位認知屬於人的困難工作,把它交給社工就能妥善處理,如法院查封不動產要請社工來幫忙安撫被查封人情緒即為一例。另外,組織工作績效、任務導向、標準化、文書化及成本概念的量化傾向,「數據」的要求使個案工作產生重大「質變」。而社工督導在面對前述「不友善期待」的訪視工作及組織績效目標需求,常常身陷於上級長官及網絡間要求與社工間夾縫的兩難情境。
就社工督導養成本身實為不易過程,相較於社工專業訓練而言,督導專業訓練實在少得可憐,使得督導工作只能多靠經驗累積,但往往在錯誤的嘗試中不斷耗竭自我能量,甚至亦可能連帶影響所屬社工,嚴重者甚至影響組織。所以面對未來社工督導工作發展部分,或可有下列發展面向:
一、社工督導之相關統計研究應逐步建置:若以「社工專業經理人」角色來看待督導職務,現行社工督導職務之統計調查研究仍少,對於一個組織中層管理人之研究統計分析,其職務相關調查研究可逐步建構督導職務之任務架構、人力結構等面向,藉以穩定社工督導人力。且有數據研究方才有未來政策推動方向。
二、教育訓練之增加、匯聚督導經驗成冊:新進保護性社工進入職場已有相關工作指南手冊,在職或職前訓練亦為組織所要求,然督導訓練中似乎仍少見如何教你成為一位稱職督導,似乎是認為每位新任督導,僅憑過往實務經驗即可稱職擔任督導一職嗎?誠屬非然。足夠時數的教育訓練及工作指引方能解決培力新進督導人才的方法。
三、社工督導職務專章訂定:過於包羅萬象的職務範疇使社工督導處於黔驢技窮的狀態,為使社工督導功能發揮,政府組織內督導職務應有一致性的清楚界定。社工督導不應被賦予過多科層管理角色,僵化的對話關係影響所及非僅個案工作而已,惟有專職角色定位、角色確立,督導職務功能才能在機構內彰顯。如政府部門中社工督導多屬約聘人力,面對管理公職社會工作師立場上的尷尬,是不言而喻的。
社工督導一直是社會工作推展重要的一環,機構組織賦予這角色眾多責任,但鮮少重視相關教育訓練、職務範定及人力合理結構等議題,希望在未來社工制度及社會福利推展上,能夠再重新檢視社工督導職務量能提升,「社工督導」不該是社工人耗竭的終點站,而應是啟發、傳承另一段歷程的中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