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ll
前言
督導制度在助人行業裡被認為是重要的事情,在社會工作界,督導身為第一線人員最直接及密集互動的支持者,需要透過各種管理工作和良好互動才能發揮功能,以協助受督導者達成工作目標,其重要性絕對不亞於更高階的主管。
組織對督導的影響性
目前在一個員額編制較小的服務中心,因此需身兼督導及主任,常常會在支持和管理的面向拉扯,但因過去在此機構受督導的經驗是溫暖及被尊重,對我來說有很深遠的影響,一直提醒自己當成為了別人的督導時,也要能做到這樣。
若未來在一個理念不相同的地方擔任督導,因為有了歷練及好的督導經驗可複製,及自己督導學習後的反思,整理出一套屬於於自己風格的督導樣貌,也更能在組織及受督導者中間扮演溝通橋樑角色。
我與受督導者的關係
我是一個理性多於感性的人,在督導過程時容易過於目標取向,因為受督導者的需求不同,若督導者只有一種風格勢必難以提升督導品質,因此,也開始修正自己的督導方式,讓風格能更多元化。身為督導者必須跨出自己的限制,督導關係才有辦法突破。
我理想的督導樣貌
行政、教育、支持、仲裁調解是一般對社會工作督導功能最常見的分類,從個人的實務經驗上也趨向一致,但組織不同對督導定位的不同也讓這四個功能的呈現有不同差異,以下就從此四面向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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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 |
個人經驗 |
行政 |
行政者、執行者、監督者、規劃者、評估者、研究發展者 |
小的層次可能是組織需要的一些報表,中間面向包含員工招募的選擇、工作分配(如派案),而大的層次可能是服務流程規劃、研究或是發展性的規劃設計。 督導也應協助社工人員了解其在組織架構中的位置,尤其應針對新進社工人員盡快適應組織環境。 督導也是未來更高階管理人員的接班人,在行政能力培養上應該要更宏觀不要只限制於細節層次,具備更大的視野。 |
教育 |
教育者、引導者、諮詢者 |
督導最被期待的是給予專業上的建議,透過相關經驗的累積給予受督導者最實際的需求指引,但從教育的角度思考也應該從知識方面提供,也就是理論和實務上的結合。 現在台灣社會的文化多元,服務對象的問題更複雜化,對社工或督導來說都帶來更大的挑戰。大部分的督導在提供督導時背後隱藏對於理論或是服務策略的選擇也都來自個人生活經驗及文化脈絡,要貼近服務對象需求不容易,應增加文化敏感度,才能有助於提升督導工作。 |
支持 |
調和功能、激勵者、支持者 |
社工的困境有時來自於服務使用者的不合理要求、意識抬頭、多元複雜的需求、、等,造成社工耗損需要給更多情感上的支持與激勵。 而督導夾在社工和更高階主管的中間也扮演很重要調和的支持功能,通常高階主管是嚴父,督導比較是慈母的角色,透過這樣的分工,社工通常更能在適度壓力下進步也同時獲得情緒上支持,有助於降低工作耗損。 督導若能掌握社工的個別性,更能給予個別性的指導會在支持功能上發揮得更好,多激勵及建立回饋管道,培養團隊工作的氛圍,對個人或服務品質都有正面的助益。 |
仲裁調解 |
調節者、溝通協調者 |
督導在對內或對外都需要扮演協商、溝通的角色,與跨專業團隊的溝通、跨機構的協商都是非常重要的功能。 |
結論
督導在實務工作上的經驗雖然很豐富,但背後仍應有支撐的發展理論來印證,才能更有實證基礎表現出成效,否則工作上多半會心虛,可惜屬於台灣本土的發展理論卻不多,這是實務界跟學界可以共同努力的方向。
「我是成為督導後才開始學習怎麼成為一個好督導」,回想過去,其實要感謝那些受督導者,因為教學相長的歷程,我才能發展成現在有屬於自己風格的督導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