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專業如何被看見
端看社會工作者如何做
約莫在民國六十幾年,台灣還沒有明確的社會工作督導制度年代,珊華督導在美國密蘇里州聖露易斯分校取得社會工作碩士學位後,回到台灣曾在彰化基督教醫院和國泰醫院擔任醫務社工員的工作。當時彰化基督教醫院特別聘請在美國拿到社會工作博士學位的莫黎黎老師擔任督導,提昇彰基社工員的工作專業。台灣早期健康保險制度還沒有建立,醫務社工大多處理需要經濟協助的個案,從家訪、評估、處遇計畫到執行,紮紮實實的做好每一個個案的服務。除此之外,定期舉辦個案研討會議,固定時間辦理教育訓練,即使沒有明確定義的督導制度,但也在穩健踏實的摸索中,逐步顯現出台灣督導制度的樣貌。
在台灣工作一段時間後,珊華督導心中又起了出國進修的念頭,在紐約長島攻讀醫務管理碩士學位,畢業之後因緣際會之下進了美國紐約社會福利機構工作。對於一個新進社工來說,督導能否發揮教育、行政和情緒支持,讓新手社工適應新工作,將所學專長充份有效地發揮在工作上,有著關鍵性的影響。在美國完善的專業督導制度之下,珊華督導是該機構第一位非美國出生社工員,原本被認為撐不過兩個星期就可能離職的情況下,在該機構工作長達八多年的時間。
剛進到工作環境,一應俱全的辦公設備、空間和工作證,讓工作者備感受到尊重,頓時有了歸屬感。每一位社工都會被分配到一名督導,每週固定時間碰面,也就是個別督導的時間。督導和受督者都非常認真地看待督導時間,在這段時間一定不會排工作,時間到了就準時參加,雙方都不會找藉口推掉這個重要的時間。個別督導的一個小時當中,不會受到任何干擾,工作上有什麼困難都會利用這個時間和督導討論,尤其在跨部門合作上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就會請求督導會幫忙解決和協調。對於一個新進工作人員,督導會時不時的去翻看病歷中的個案紀錄寫得如何,給你一些專業上的意見和建議,這些安排對社工專業成長來說,都非常的重要。
在美國一個督導的條件和養成也非常值得台灣參考。一位督導的基本條件是最少要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除此之外,當上督導之前,還要有帶人的經驗,所謂帶人經驗最基本的就是從帶實習生開始,有機會帶實習生時,不要因為很辛苦,會增加額外的工作而放棄這個累積經歷的好機會。以珊華督導在美國的經驗來說,第一次帶的實習生是一個哥倫比亞大學社工系的學生,為了要指導這個實習生,要先到哥大修習12小時的相關課程,不同學校開課內容不盡相同,約略是討論一些文化差異的議題和成人教育等,會聘請有實務經驗的講師來授課,讓帶領實習生的經驗,督導和受督者雙方都受益,而不是一份原來的工作量沒有減低,還要多付出时間做事的苦差事。
相對於台灣被動式的介入,美國社會工作專業賦予工作者較多獨立判斷的空間。社工自行接案,獨立評估個案是否有接受服務的需求,而不是被動地接受醫生轉介後才開始服務過程。每一個個案都從社工的角度來評估是否有介入的必要,評估之後社工主動告訴醫生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個案需要處理的狀況和其他專業需要配合的地方,在專業關係上是一個主動積極的角色,也就是在一個專業團隊中,每一個專業都是相對重要和平等的關係。
專業社工,社工專業,高品質的社會實務工作,端賴完善的內外部督導制度的建立,如何汲取美國督導經驗的智慧,從結構面、法令面和實務面來省思,考量時機與人力,搭配適當的執行策略和方式,才能建構出實用的本土化內外部督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