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社工督導線上讀書會」延續 Mary Richmond《Social Diagnosis/社會診斷》的經典精神,從社會診斷的面向、證據比較、資源辨識到督導與自我督導,帶領參與者重新思考社會工作實務中「診斷」的真正意義。
讀書會中強調,社會診斷並不是單純蒐集資料、完成表格或快速寫下評估,而是一段需要透過訪談、傾聽、觀察、比對與反思,逐步理解案主所處社會環境、重要關係、資源脈絡與核心需求的專業歷程;社工在初次接觸案主時,需要耐心且公正地傾聽,同時避免反覆詢問造成案主疲乏、資訊失真或重複傷害,也要能辨識哪些人、機構或資源曾長期影響案家,進一步找出真正關鍵的外部資源。
課程也提醒,資料並不會自動形成診斷,社工與督導必須停下來思考,將不同來源的資訊進行核對與比較,像拼圖一樣逐步看見案件全貌,並在資料不足、資訊矛盾、記錄過度簡化或重複性過高時,意識到評估可能存在盲點。
對督導而言,個案記錄不只是行政文件,更是觀察社工如何理解案主、如何運用資源、如何形成專業判斷的重要線索;而當外部督導不足時,社工也需要發展自我督導能力,跳脫當下角色,從更客觀的專業位置回看自己與案主、資源及處遇計畫之間的關係。
這場讀書會不僅回到百年前社會工作專業形成的經典文本,也回應當代實務現場中社工常面臨的時間壓力、資訊零散、跨專業合作與處遇判斷挑戰,協助社工與督導重新理解:真正有效的社會診斷,是在證據基礎上看見人的處境,在關係脈絡中辨識核心問題,並透過持續反思與專業判斷,發展出更精準、更合宜,也更貼近案主需求的個案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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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回饋區
黃凱琳:
"對於能夠這次讀書會,真的很幸運。在聆聽世玫老師的分享過程,內心非常澎湃,從事社會工作,卻都沒有機會好好去了解與探索社會工作最初的源頭。章節內許多觀點非常認同,透過導讀解析去印證實務現場,也反思檢視工作,反覆思考書中帶給我們的啟示。
印象最為深刻是”社會工作”一詞才能真正代表我們目前從事助人工作的專業名詞。從事社會工作者非得要對社會工作清楚了解意義價值,才能夠在這行業堅持並且有使命感去展現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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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佩青:
"在社會工作實務中常會自我懷疑社會工作者的自我定位為何?只是一位運用同理心在關懷他人的人嗎?只是一位存在悲天憫人所謂的慈善團體的工作者?
老師一開始提到進入服務工作,最主要是雙員焦點,需先看見的視角應該是社會與人的互動關係產生了這個人現在的狀態。
社會工作必須在實務上要怎麼做評估這個社會診斷,一直到比較成熟的個案社會工作導論,同時伴隨理論的架構闡述實務上面的實踐是什麼?實務工作不是只是個人服務,更需做到社會改革。需處理到結構性的問題,
所以同時會併研究案隨著社會改革進行這部分,最早推展其實就是從醫務社會工作裡面去做行動。
個案工作其實就是一種能夠面對不同群眾,不同服務對象的一些方法,方法其實是還蠻有結構。每一個領域都需要的一些基礎的原理,需經過時間推移能夠被修正。
社會改革呢跟個案工作必需同時進行,就課題跟整體是互相。
社會改革必須要跟社會工作的直接服務對象產生一個互相的一個對應,發現個案身上問題然後產生的一個倡議的理由,或者是我們在倡議的過程當中,為了改善個案的一個問題,其實存在就是一個接著一個的扣合,所以個別就是整體,一個人就是一個社會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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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謹鳳:
雖然作社工十多年,很早就知道Mary Richmond對社會工作的開創與貢獻,但這其實是我第一次有機會好好閱讀(其實是老師幫忙讀)這本書。
今天第一次才知道原來Mary Richmond不僅是社會個案工作始祖、醫務社工始祖,少年法庭竟然也是從她這開始的,這真的實在太偉大。另外是真的很佩服她的工作精神,一方面在實務工作中不斷嘗試工作方法,一邊工作一邊作筆記,另一方面不斷的在工作中努力改進,甚至作研究,這對於一個實務工作者而言實在是很辛苦的過程,我想,這一定是對社會工作有很大的熱忱和投入才有辦法作到,但也因為這樣的努力開拓,所以對於司法、醫療和教育都有很大的貢獻,我們後輩都是乘涼的人,充滿感恩。
今天另一個心得是再次喚起我們社會工作者要協助改善個案和這個社會環境的關係,雖然在現實生活中要改變環境和體制很困難,但今天的課程讓我再喚起初心,我們是走在社會改革和不斷倡議的路上,也真的需要有共同理念的人一起加入,今天的讀書會讓我看到前人的開拓和辛苦,聽著故事的同時也更認同這個專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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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美環:
過去我只知道 Mary Richmond 是社會工作專業化的先驅人物,但透過今天的讀書會,才真正理解她寫作《社會診斷》的脈絡與動機。她不僅是制度建立者,更是一位帶著深刻熱情,試圖推動社會工作專業發展的實踐者。她的著作並非僅是理論建構,更是源自於現場經驗的累積與深度反思,這份對專業的投入與熱誠令人敬佩。
了解Mary Richmond對社會調查、社會診斷與社會治療等名詞的觀點,再次被提醒社會診斷是社會工作展現所謂專業的焦點。社會工作的雙焦點:個人與環境,所以在提供個案服務時,同時需要有社會改革的意識,並且產生倡議行動,如此才能帶來更具有效益的改變。
此外,印象最深刻的是,Mary Richmond對於研究與實務工作的嚴謹性,能真誠面對實務工作能力的不足與錯誤,而能改進,不斷反思、修改的歷程,這是很重要的;實務工作者可以不用講求學術研究,但需要有做研究的精神與能力,不斷的把自己的實務經驗知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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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庭:
社會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往往能透過與個案的互動,從一個人身上洞察整體社會現象。然而,由於需要處理大量的文書工作,許多時間被消耗在製作文件上,導致與個案互動的時間縮減,也減少了對社會觀察經驗的反思與整理,令人惋惜。期待能有一天,台灣本土的社會工作經驗能夠被系統性地整理起來,如同 Mary Richmond 所做的,深入探索社會工作者如何在實務中實踐,並將其歸納為專業技術的基石,進一步推動整體社會改革。
回想幾年前在服務單親家庭時,我需要同時兼顧行政事務、團體活動和個案工作,經常感到分身乏術。當時作為新手社工,不僅面臨自身經驗的不足,也發現單靠個人的力量難以全面回應服務對象的需求,更遑論解決深層困境。實踐中我逐漸體會到,要將觀察到的需求落實於實務,離不開多方協作與集體力量。
兩年後我轉換了服務領域,經過時間的淬鍊與經驗累積,更加明白,社會工作者在整體社會中扮演了多麼重要的角色。社工專業訓練,能夠以社會環境脈絡的視角去理解個人,進一步全面剖析一個家庭的需求與挑戰。在此過程中,我也深刻感受到,台灣社會的歷史創傷仍然存在於許多角落,無形中影響著整體社會的面貌。這些創傷無法一蹴而就地撫平或修復,但需要持續進行社會倡議,以匯聚更多力量共同面對與解決。這段經驗既是挑戰,也是收穫,成為我對社會工作的反思與前進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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